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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安发布最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方提示

   如今,微信逐渐成为大众更多使用的通讯工具,再加上微信推出网上转账、发红包功能,越来越多的公司业务资金往来通过微信来指令支付、汇款。然而,微信软件的审核并没有实名图像认证环节,只要有一个手机号或QQ号即可注册微信,并且可以随意设置及更改昵称、头像,这种情况下广大市民倘若不细心极易被迷惑,看到平时熟悉的微信好友头像要求汇款一般不会向亲友或是公司老板求证,直接汇款支付。
  近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兰陵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冒充其老板,通过微信骗会计转账36万元,目前,银行已冻结对方账户。当天一早,该公司会计龚女士的微信收到一条好友添加申请。龚女士发现这个微信号与自己老板的微信号相同,就添加了对方。很快,对方在询问了公司账户余款后,便让龚女士转36万给自己备用,并告知龚女士自己暂时不方便接听电话。感觉对方说话语气与老板很像,龚某不疑有它,将钱转到了对方提供的账号内。这时,老板收到了转账短信,感觉蹊跷的他立即打电话给龚女士询问情况。龚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随后,焦急的两人前往银行查探情况并报警。两人得知,汇到对方账户的36万已被提走4万元。民警到场后,银行同意将对方账户先行冻结,待派出所将案件调查清楚再做处理。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常州警方分析,微信那头的“朋友”往往是熟悉网络即时通讯软件的应用特点,思维活跃的年轻人,他们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时间段,或是在企事业单位白天工作时间,或是在受害人晚上饭后时间,使用受害人认识的联系人如公司老总、亲友的微信昵称、微信头像,冒充身份主动添加受害人的微信联系人,以资金支付、急事借款等名义诈骗转账。这部分受害群体主要是交友面广、联系人众多和涉及财会事务等微信用户,此类人由于工作业务需要,往往微信联系人中有许多陌生人,不排除有不法分子故意混入其中,获取受害人公司老总、亲友的微信信息,乘机作案。
  常州警方向广大市民发布提醒:广大微友应注意做好“加我为朋友时需要验证”、“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等隐私功能设置,防止自己的私密信息过度外泄;在微信聊天时,要慎重对待好友提出转账的要求,最好通过电话进行核实和确认,不要轻易向他人在微信上提供的账号内汇款,也可以通过一些细节问题盘问对方,不出十招不怀好意“微友”便会破绽百出。